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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网易解读410期:国标大修后食盐已不需专营添加时间:2023-10-29

      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网易解读410期:国标大修后食盐已不需专营近日,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取消全国“一刀切”,允许地方政府在标准范围内选择最适合本地情况的加碘值。那么,既然已经不需要“统一加碘”了,是否还需要一个全国统一的、以加碘为主要责任的盐业公司呢?

      中国的食盐专营制度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中国境内的碘缺乏症问题十分严重,克汀病(呆小症)大量流行。“用一个统一的浓度迅速加碘是必要的。”天津医科大学教授陈祖培称。出于防治碘缺乏病、普及碘盐的目的,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食盐专营办法》,推行专营制度。

      专营下,盐业公司并不直接负责生产,而是通过给部分盐厂颁发食盐生产许可,然后“计划产量、定价收购”。全国几千家制盐企业,只有115家拥有食盐生产资格;而这些食盐生产企业只能按照盐业公司的计划指标生产食盐,并且只能生产50公斤规格的大包装,然后以固定的价格卖给盐业公司,不能直接接触零售市场。

      而各地盐业公司所作的工作就是统一加碘,然后将50公斤包装的食盐换成500克、400克不等的“中盐牌”或地方盐业公司品牌的小包装食用盐,出售给老百姓。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打破食盐专营的呼声从2001年开始未曾断过。2001年到2008年,从最初的经贸委盐管办到发改委流通司,不同部委提出过5种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但因种种原因都没有形成最后的草案,各种利益博弈可见一斑。

      而一直以来,中盐协会以及各级盐业公司提出坚持专营的理由都是防止碘缺乏病。2009年3月,全国《政府工作报告》终于提出了要加快盐业体制改革,据此,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经过数月调研,终于确定了在2011年就全面放开食盐专营的方案草案。

      这一草案虽然通过了三部委会签,但在中盐协会k1体育、中盐集团紧急斡旋下,草案由“全面放开”变成了“部分放开”,之后中盐协会不断上书,“盐改”搁置至今。

      90年代时,中国需要快速、有力的遏制碘缺乏症,推行食盐专营见效最快,而现在食盐专营存在的外部环境已大大不同了。

      调查显示,到2010年,碘缺乏病在已经中国基本消除,而“过度补碘”所造成的隐忧却在不断加深。据媒体报道,2009年前后,在一些沿海省份,相继有临床医生反映甲状腺疾病案例增多,并认为与全民食用碘盐相关k1体育

      早在2002年,全国代表、辽宁省副省长、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就曾递交提案,呼吁停止全民食盐加碘,实行“有区别的补碘”。卫生部之前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水碘高的地区不应该用碘盐。既然已经不需要“统一加碘”了,那是否还需要一个全国统一的、以加碘为主要责任的盐业公司呢?

      此次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除了将食盐碘含量由原来的固定值(35mg/kg)修改为区间值(20mg/kg-30mg/kg),同时还认可各地行政部门有权在标准范围内,选择最适合本地情况的加碘值,相当于将加碘水平的确定权“下放”了。

      在全国有区别的补碘、地方政府有权选择合适的加碘值的情况下,一个垂直管理、全国统一的专营公司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由于对“过度补碘”的担忧,此次卫生部颁发的新标准,将食盐碘含量纳入了食品安全体系,如此自然会有地方政府的质检、卫生和工商部门对碘含量作出监管,已不需要设立专门的盐业公司保证碘含量;而目前盐业公司的垂直管理的央企的身份,反而可能令地方政府部门在监管时有所顾忌。

      据媒体报道,对于食盐碘含量的检测,目前市场上已有售“碘盐检测试剂”,价格在20元左右,可以在5秒钟之内对食盐中是否含碘做出判断,甚至可以对含碘程度不同的0、20、35、50mg/kg碘盐做出准确甄别。而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地的盐业公司负责这一检测的专门人员超过25000人,人力成本支出巨大。

      2011年3月因为日本核危机引发的“风波”成了盐业公司鼓吹、支持垄断专营的又一有力武器。中盐协会大肆宣称成功平息抢购多亏了专营制度。但是有专家认为,如果不专营情况反而不会那么严重。

      长期关注盐业改革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贺海仁认为,导致风波的一个因素,是销售途径太单一,盐厂有产能,却只能按照盐业公司的指标生产,也不能直接对接市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学者、反垄断法专家毛晓飞也表示,在盐荒事件发生后,当市场需求突然增加时,盐业公司不得不临时向食盐生产企业下达生产指标,食盐生产企业在得到生产指标后才能够生产,这就导致了市场出现了一个食盐销售的真空期。“食盐专营这种制度对市场的反应是相当迟钝的。”

      垄断自然伴有垄断利润。有媒体报道称,生产企业的食盐以450元/吨卖给中盐集团以及各地盐业公司,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变成2000元/吨至2800元/吨,而盐业公司所要从事的加碘程序,成本并不高昂。对此,盐业公司的辩解是,出了食盐加碘之外,盐业公司还需要承担运输工作,包括一些交通非常不发达的偏远地区。

      食盐专营制度规定只有取得“食盐准运证”的运输公司才能合法的运输食盐。在绝大多数地区,食盐的运输同样被各地盐业公司所垄断。但是,中国目前的物流领域是开发的,公司众多且竞争充分;而盐业公司的运输渠道是单一的,只能运盐,这导致其效率低下。

      事实上,就像某个声称自己“也是企业,没有责任为民企供油”的石油垄断央企一样,专营的盐业公司也没有“赔钱保证供应”的觉悟。据新疆亚心网报道,2010年新疆有20个县(市)未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而在当年,新疆将对于碘盐价格补贴经费却高达2149万元。

      据媒体报道,由于到南疆等偏远地区运费高昂,盐业公司并不愿意花高额成本将食用盐运送到这些地区,而当地人觉得市场上的盐太贵,通常是食用自己生产的土盐、原盐。可见,盐业公司也没有承担起其应尽的社会责任。

      结语:碘盐新国标将“加碘标准决定权”下放给了地方,同时将食盐碘含量纳入了食品安全体系,这样自然有地方质检、卫生和工商部门对其监督。因此,一个垂直管理k1体育、全国统一、以“加碘”为使命的专营公司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