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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体育智识的冒险:精英如何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完)添加时间:2024-07-29

      k1体育智识的冒险:精英如何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完)如今,我们看到自己被一个离我们很遥远的阶层统治着。他们也许并没有身穿长袍、头戴冠冕,但他们自有办法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即将得到救助的人和不会得到救助的人之间的距离就是社会的终极差距,而这种差距如今俨然扩大到如此地步,以致作为国家与人民之间联系纽带的代表制度被弄得面目全非。

      把国家交给最聪明、最优秀、最高贵的人统治是古希腊人的理想。古今中外,变革大都来自精英。远古的三皇五帝,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耶稣,释迦牟尼,古希腊的先哲,牛顿,爱因斯坦,霍金……太多太多。他们不止主导了他们的那个时代,一代一代精英们也开创了这个时代。

      在传统的美剧中,大都会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场景:在通往郊区的林荫大道上,一辆轿车缓缓地驶离喧嚣的城市,来到一片静谧的社区,在一栋全木质的别墅前缓缓地停下;明媚而灿烂的阳光洒满院落,两三个孩子在草坪上玩耍,一条苏格兰牧羊犬懒懒地躺在旁边;这个时候,大门缓缓打开,优雅的女主人走出房门,与刚下车的西装革履的男子拥抱亲吻……这是大部分“美剧迷”记忆中熟悉的画面,也是美国中产阶级的典型写照。

      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719年在《鲁滨孙漂流记》(Robinson Crusoe)中也曾写下了这样的故事:“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阶层,这种中间地位也最能使人幸福。他们既不必像下层大众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而依旧生活无着,也不会像那些上层人物因骄奢淫逸、野心勃勃和相互倾轧而弄得心力交瘁。”在鲁滨孙·克鲁索扬帆远行之前,他的父亲苦口婆心劝他留下来,安分守己作“中产阶级”……

      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和舆观调查网曾发起过一项名为“美国人最想回到20世纪哪个十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最受调查者欢迎的是20世纪50年代,有18%的人表示愿意回到那个二战后消费主义、保守主义、冷战思维盛行的经济繁荣时代。而也正是这个时代被经济学家认为是现代社会定义的所谓“中产阶级”出现的时代。

      众多的经济数据表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个中产阶级社会,这一色彩比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要强烈得多,也要比今天强烈得多。也是在1951年,美国著名的批判社会学家C.莱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出版了《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White Collar:The American Middle Classes)一书,他首次提出“白领”和“中产阶级”的概念,并推介到了全球,使之泛化成一个全球性的话题。

      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中产阶级应该成为统治阶级,以中产阶级为主的共和政体是最稳定的政体。亚里士多德的“中产阶级政体论”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马克思较早地关注到了中产阶级的出现,“除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以外,现代大工业还产生了一个站在他们中间的类似中间阶级的东西——小资产阶级”。

      曾风行一时的欧美中产阶级研究理论的预设是:中产阶级是历经西方工商业和市民社会发展而形成的具有相近自我评价、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心理特征以及市场能力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他们在市场取向和社会秩序稳定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因此被视为社会的“稳定器”“平衡轮”和“缓冲器”。

      在中国,“中产阶级”是个外来的概念。在欧美,这个概念含义很多,有的偏于阶层,有的偏于收入,有的看重意识,但大体上,无论何种标准,中等收入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有恒产者”是典型的中国概念,自打孔夫子提出之后,多少年来,大抵指那些有田产、房产和商铺的人。

      追溯起来,“中产阶级”研究大约在2000年后才进入中国主流知识界。之前,中国学者用“中间层”“中间收入层”“中等收入层”来称呼这股新生社会经济力量。中产阶级到底是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还是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集合体,在学术界一直有争论。或者说,对社会阶层的划分,既有物质等客观标准,也依赖于人们的主观认同。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陆学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中产阶级”(或称“中间阶层”)(“指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靠工资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追求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的概念之后,引发了一大批国内社会学家对中产阶级的关注和研究。

      出自周晓虹、卢汉龙、霍米·哈拉斯、李侃如、李成等中外20位知名学者之手的《“中产”中国:超越经济转型的新兴中国中产阶级》(Chinas Emerging Middle Class)一书把当下中国“中产阶级”的人群分为三大类:经济群体(包括企业主、城市小商人、农村工厂主和富裕农民、中外合资企业雇员、房地产从业者、高级IT从业者)、群体(政府官员、机关职员、国有企业经理和律师)、文化和教育群体(高校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知名媒体人、公共知识分子及智库学者)。

      众所周知,中产阶级占主流的“橄榄型”结构是社会稳定的理想结构,然而,在当下中国,一直没能形成这个理想的社会结构,更糟的是,“哑铃型”结构不仅没有改观,中间部分反倒有越来越细的趋势。不过,有两个因素在增强公众对中国中产阶级的了解以及学术界对他们的兴趣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中国商界竭力推介中国的消费群体形象,称之为潜在的“世界最大的中产阶级消费市场”;再者是中国政府决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2015年10月13日,瑞士信贷银行(Credit Suisse)发布《2015全球财富报告》称,中国的中产阶级人数已达1.09亿人,超过美国的9200万人,报告认为中国已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富裕国家。

      这一结论旋即引发质疑,有认为,该报告仅进行绝对值的对比没有意义,因为1.09亿人仅占中国总人口的8%,而9200万人则超过美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还有观点认为,单纯对比经济收入无意义,一个人是否属于中产阶级,需要通过一个由收入、消费、职业、受教育程度、价值观等多方面标准综合起来的评价体系来衡量。

      抛开种种争议,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中产阶级群体已基本形成。由于“阶级”一词在中国的语境中意识形态意味过重,官方更多愿意称之为“中等收入群体”。

      作为长期以日本乃至东亚社会为观察与研究对象、被认为是美国唯一一位对中日韩三国事务都精通的学者,傅高义(Ezra Feivel Vogel)在学术生涯之初的1957年就曾接受自己的导师、美国杰出社会学家弗洛伦斯·克拉克洪(Florence Kluckhohn,著名人类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的妻子)的教诲:“你从来没有在另一种文化中生活,又如何理解美国社会?应该负笈海外,在一种迥然不同的文化中生活并沉浸其间。”他意识到如果一个社会学家缺乏在不同文化中生活的经历,就无法真正理解美国本国社会。

      为此,1958至1960年间,傅高义和妻子苏珊娜负笈东瀛,在日本东京近郊“M町”[1]进行社会学田野调查,深描战后日本社会快速变迁之际的“新中产阶级”和他们的家庭。基于这项研究,傅高义于1963年出版了《日本新中产阶级》(Japans New Middle Class:The Salary Man and His Family in a Tokyo Suburb)。

      在旅日的两年间,傅高义和苏珊娜请当地小学校长配合挑选了6户家庭,每周进行大量访谈和田野调查。《日本新中产阶级》一书以近乎白描的方式呈现出了当时日本新中产阶级的生活情景与家庭百态。从最初的忍受、好奇到交流,双方超越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结下了深厚的友谊。6户研究对象家庭的主妇组成了“傅高义会”,而傅高义与苏珊娜只要去日本则必定拜访。如今,苏珊娜已逝,受访家庭大多儿孙满堂,当年的6对夫妻也仅剩两位妻子仍旧在世。

      二战之后,日本在50年代兴起了大规模产业,产业结构中的服务业比重大幅度提高,与此相伴随的是大量白领工作人群的出现。迅速成长的社会知识精英和一般职员、政府行政人员、学校教师、医生、律师、技师等掌握各种专业技能的人群,形成了一个不仅仅以财产和收入,而且以职业、生活方式、观念意识等综合特征为标志的“新中产阶级”。

      在傅高义看来,这些迅速成长起来的“新中产阶级”,既见证了所谓“神武景气”,也同样在为之努力奋斗。与之相对,多为独立小业主或地主群体的“老中产阶级”则更乐于守住各自的一亩三分地,并未从1955年后开始的经济腾飞中直接获益,以至于不可避免地淡出历史舞台。新中产阶级的兴起成了日本复兴最重要的标志,而摆脱贫困的日本中产家庭也开始迫不及待地进入大量消费的新时代。

      第一,“工薪族”的崛起,意义并不在其收入的多寡,而是他们所受雇的大型组织的出现及在战后日本所处的引领变革的地位,正是后者赋予这一新兴阶层以可预期的收入、声望和社会地位。

      第二,对“工薪族”的理解必须置于日本社会的脉络之中,换言之不能脱离他们的家庭关系、生活条件和教育背景,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工薪族”在日本不仅是一种收入稳定的职业,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活方式。

      第三,日本新中产阶级的崛起并没有引发阶层间的对立与冲突,相反,它以文化传播的方式成为人们争相获得的一种新的理想生活方式。

      与“老中产阶级”相比,“新中产阶级”最为吸引人之处就是有稳定的薪酬以及可以预期的晋升,相较于资产阶级,“工薪族”的目标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容易实现,因而“工薪族”代表了一种“光明新生活”。别小看那些稳定的薪酬,诚如美国学者威廉·赖·克里所说,那些稳定的薪酬具有文化定位和有效激励的作用。因为人们对支持和安全、流动和价值的特定需要,而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功能:大家族系统被核心家庭所取代、个人主义价值观不断增强、女性独立与解放、家族企业让位于大型组织和政府机构、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聚集,显然都是拜它所赐。

      在傅高义看来,在那个国民生产总值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长、人均实际收入每年以8%以上速度增长的“黄金时代”,对大部分日本人来说,能成为“工薪族”就意味着“光明新生活”。M町距离东京市区大概有半小时的火车车程,居民大多受雇于市内各大企业及各类政府机关,算是名副其实的“工薪族”。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并不会飞黄腾达,但在“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的“加持”下却能脚踏实地生存下去,早晚都会迎来可预期的“光明新生活”。增速惊人的日本人均GDP已经向他们预示了这个美好的未来。1955年日本人均GDP为9.4万日元,5年后增至17.2万日元,15年后更飙升到了70.8万日元。迅速累积财富的“工薪族”,很快就变得有钱去购买那些“新款消费品”。

      作为观察者的傅高义,惊讶地发现二战后日本民众拥抱美国式物质生活的过程是极为突然的。自1955年后,日本社会已经全面恢复乃至超越战前的发展水平。日本官方《经济》甚至惊叹当时的世道“宛若不像是战后”。就在1955年,日本人均消费水平居然超过了二战之前的水平,恩格尔系数从二战初期的60%降至44%。仅仅四五年前,大部分日本家庭还在为基本生存而省吃俭用,转眼间,却已经在商店门前排队,争相购买各类时髦的家用电器了,以至于“任何一个富裕的美国人都无法理解日本工薪家庭对每种新奇物质享受的渴望”。

      傅高义对日本中产阶级的研究和描述中,传统与现代的抗衡始终隐含其间:像所有迈向工业化的国家一样,100多年来,尤其是二战之后,日本一样出现了迈向现代的转变,但是与工业化时期的欧美甚至近代以来的中国相比,日本“在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间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高度的社会秩序却依旧贯穿始终”。在傅高义看来,本该剧烈动荡的社会转型之所以会呈现出“一幅较为有序和受控的社会图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惠于新中产阶级或“工薪族”的崛起:正是“工薪族为社会上的非工薪族树立了一种生活方式的范本,以此介导(mediate)西方化和工业化的直接冲击”。

      在1967年日本政府所做的“国民生活调查”中,有近九成受访民众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级”。由此可见,日本中产阶级为主的社会结构已然成形。这无疑也从侧面验证了傅高义的论断:工薪族阶层将会是二战后日本社会发展的稳定力量,进而塑造出当代日本社会的运作模式。

      在《日本新中产阶级》一书中,傅高义表面上考察和研究的是日本“工薪族”的崛起历程,实际上他勾画出了一部二战之后日本的企业科层体制、家庭内部分工、社区关系、生活方式、子女教育等问题的“民族志”。换言之,傅高义在阐述新兴阶层崛起过程时,也细致展示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场景:全时照料家庭与孩子的“职业主妇”、养家但缺席的父亲、“悲剧”般的婆媳关系、年轻人恋爱的苦恼、举全家之力并经过“地狱”般的考试才能帮助孩子上名牌大学……种种描述生动而微妙,文化相近的中国读者更能感同身受。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傅高义发现,婚姻与教育似乎是日本新中产阶级无法绕开的“两座大山”。典型的日本新中产阶级的生活情景中,男性的工资是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但是新中产家庭的主妇却比上一代主妇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她们不必每日央求便可得到丈夫绝大部分薪水,从而掌握家中财权。这得益于当时新型家用电器的使用,她们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更多的自由时间。购物、社会活动以及交友方面更多的可能性拓展了个人选择的范围。

      尽管男性支配从来就不完美,但毫无疑问当下日本男性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已然下降,就如流行俗语所说:“战后,和女性都强韧起来了。”现在,甚至成语“夫唱妇随”,有时也被喜爱语带双关的人改为“妇唱夫随”。还有一些人戏谑道,现如今,就算有些丈夫在人前命令妻子,回了家也会给妻子赔不是。随着思想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日本女性在家里的权利确实增大了,但是,如同二战时美国漫画所描述的阔太太们竞相唯女佣马首是瞻一样,这并不意味着权利格局已然被全盘改变。

      当傅高义向M町的居民询问有关其父母和祖父母的一些问题时,经常会听到如下回答:就他们的经验而言,那些老规矩也不是绝对的,事实上女性在料理家事方面拥有相当的话语权。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女性在公开场合的确尊重丈夫,但在家里却未必如此。

      傅高义还发现,不断变化的社会状况导致了变迁中社会紧张关系的产生。女性对夫妻相互陪伴的婚姻生活以及平等就业机会的期待提高了,职场和男性的态度却变化迟缓,跟不上女性的期望,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紧张。女性对一直面临的就业障碍抱怨不已。父亲常不在家或不愿管教孩子,母亲只养育而非管教,由此出现了相对的家庭权威真空。两三代人以前人人迎合父亲,1959年时妻子努力修习“管理丈夫的艺术”。然而,到了1989年,孩子反而最受迎合,比起管理丈夫,母亲更关心管教孩子。传统上,天地万物之中日本人最惧怕的四样事物,即“地震、雷电、火灾和老爸”,应该改成“地震、雷电、火灾和小孩”了。

      更现实的是,当今日本第四样可怕的事物应是“考试地狱”。在日本,没有什么单个事件,或许除婚姻之外,能够像入学考试那样决定一个年轻人的命运。因为“考试地狱”是日本人通往“工薪族”的必经之路:从幼儿园开始到大学,孩子需要通过竞争激烈的入学考试进入好学校,其难度有如让骆驼穿过针眼。日本的教育系统要求孩子为了考出好成绩牺牲他们的快乐,牺牲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这个困难重重的准备过程形成了一个“过关仪式”:每一个年轻人必须经历这一过程来证明自己具备成为“工薪族”所必需的能力和耐力。考试制度将人生大部分竞争集中到了初高中阶段。和近年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颇为相似的是,日本的父母也都全力以赴支持孩子们备考,以便他们能够在学业考试中出类拔萃。日本流行“教育妈妈”一词,因为她们花了大量的时间,竭尽全力帮助孩子成就学业。

      “考试地狱”至少部分填补了以前令人敬畏的父亲或家主留下的权威真空。它把纪律和勤奋灌输给年轻人,令他们忙于备考而无暇犯错,以此消耗他们青春期的精力,并赢得他们的尊重和顺服。而且,作为一种外在的力量,它不会干扰之间至关重要的亲密关系。母亲与孩子结为盟友,共同应对考试,联手达成共同的成功目标。

      傅高义调查发现,社会的迅速变迁削弱了对传统意识形态的信仰,却没有出现具备一致性而又被广泛接受的新型价值体系。虽然缺乏对价值体系完整缜密的表达,但M町的居民对具体“什么是值得追求的”却有高度共识,即忠诚和能力。

      强调个人对群体的忠诚,加强了群体对社会的控制。群体为了自身利益愿意变革,农村社会和城市企业的强大足以吸纳变革并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育儿和人格结构特征也为有序的变革过程提供了支持,培养孩子的技巧使得个人相当依赖群体。然而,如果人们只归属于一两个全心投入的亲密群体,这些群体也就完全淹没了其个性。对于集体之外的自我,人们没有清晰的概念。为此,日本新中产阶级很少带着特定的目的去参加特殊兴趣的群体。

      M町的居民对国家充满依恋,虽然感情复杂,但总体态度是积极的。他们认为自己和其他日本人一样,同属于一个独一无二的种族、语言和文化圈(这是日本长期孤立于其他国家之外的结果)。人们不乏对国家的积极情绪,但如何在国家传统中发现有什么值得自豪的则并非易事。“老中产阶级”在与西方接触时更多地以沙文主义和传统复兴的观念予以回应,与此相反,绝大部分“工薪族”相信,日本必须使自己的传统适应于当代。但国家认同的问题在于,如何在自己的传统中发现既为日本所独有,又适用于当代的元素。

      一些日本人讨论说,应该将日本强大的精神力量与西方优越的物质财富发展相结合,解决上述难题。但对于M町那些认为日本的传统既淳朴、迷信、非理性,同时又带着很强的封建色彩的居民而言,这个方案却远远不足以解决难题。二战之前,日本官方大肆宣扬其国家神话,称其为千真万确的事实,很明显,这对于受过科学训练的“工薪族”来说也是无法接受的。

      在精神层面,许多M町的居民认为他们更接近于法国人,而不是其他国家的国民。他们解释说,这是因为他们与法国人一样拥有共同的艺术价值观。M町的居民对美尤为敏感,特别是在空间布置上。对于尺寸、形状和颜色的兴趣,贯穿了他们的整个人生,并表现在对房间的布置、插花艺术、装饰艺术和园艺上。即使是准备食物,也变成了一种艺术形式:刀工、摆盘务求形色兼具。他们很享受以保持食物本色的方式精心烹饪。他们对人造物之美的敏锐与对自然的热爱相得益彰。这种热爱渗入家中,也把人们引向户外,他们乐于在旅行中享受美丽的自然景观。

      在傅高义看来,日本“工薪族”面临的问题是,在接受了现代科学和西方价值观的优越性后,很难对自己国家的文化遗存感到自豪——他们甚至不相信在这些遗存中有所谓“独特性”。如果说在其他国家,有关一个民族的独特性的界定一直会在与不同国家的密切交往中不断地被调整,那么与这些国家的公民有所不同,M町的“工薪族”对西方文化突如其来的大规模入侵缺乏应有的准备。

      由此,包括M町在内的大多日本“工薪族”就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他们爱自己的国家,但按照自己越来越接受并践行的西方标准,他们又很难再欣赏它。就像M町的居民很在意别人怎么看待自己一样,他们也很在意西方怎么看待日本。由于自身也不能确定究竟日本的何种特质具有价值或值得喜爱,他们热切希望得到来自外国人的评价,尽一切可能赢得后者的尊重。

      2016年7月,《经济学人》杂志发表特别报道称:“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不知‘中产阶级’为何物;2000年中产人数达到500万;2016年达到2.25亿;2020年预计中国中产人数将超过欧洲总人口。急速壮大的中产阶级刺激了全球经济的增长,也改变了中国。”2017年4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表示,中产阶级支撑着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中国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扩大中产阶级的力量。

      当年的“日本第一”和现在的“崛起的中国”,当年的“日本新中产阶级”和国内近年火热讨论的“中产”话题,虽说隔了半个多世纪,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傅高义的日本观察之于当下的我们,不仅远未过时,或许还可以成为一面映照自身的镜子——借由日本关注我们在关键发展时期的焦虑和转型阵痛,大有裨益。

      [1]即“真间町”,千叶县市川市的一个行政区,郭沫若和他的日裔妻儿也在此居住过,旧居现为郭沫若纪念馆。

      如果想让员工更努力地工作,就要将报酬与绩效挂钩,并密切监督他们的工作效果;如果想让高管为股东的利益考虑,就要分给他们一些股份;如果想要减少犯罪,就要加大惩罚力度,就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三振出局法”(three-strikes laws)一样,有三项重罪指控成立,就会被判处终身监禁……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道理: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在被自身利益所左右,监督、奖励和惩罚是必不可少的。换言之,为了让所有人都向正确的方向前行,控制(“利维坦[1]”)和个人的物质奖励(“看不见的手”)也许都是不可或缺的。

      秉持这一理念导致的结果就是:从上至下的商业模式、惩罚性的法律制度、对所有事务采取的市场化取向(从教育改革到环境监管),这一切都建立在“人是自私的”这一假设之上。在此种社会结构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金科玉律,“只问成败,不问是非”是社会共识。由此,人们往往只被两样东西所“操控”:自由市场的无形之手,或是高压政府的铁拳。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的《合作的财富:获取合作红利的7个关键要素》(The Penguin and The Leviathan)试图为此振臂一呼,他从“基因和文化的协同进化”“心理影响与社会影响”“共情和群体认同”“沟通”“公平”“道德与行为规范”“动机导向的奖惩制度”七个维度的深入研究发现:人类不是天使,也不是愚昧、自私的机器人。完全建立在“利维坦”或“看不见的手”基础上的“机器人”模型,让我们在“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上犯了错。他进而试图告诉人们:合作是怎样超越或战胜自利的。

      纵观古今中外历史,以当代欧洲和北美的历史为例,它们的社会、和经济体制一直在交替发展,要么走向“利维坦”,要么以“看不见的手”为基础。从17世纪到18世纪,欧洲的君主统治都可视为不太成功的“利维坦”,只是在程度上略有不同(仅仅是将“政府”换成了“君主统治”)。正是“利维坦”在履行控制职能方面缺乏效率,才使得“看不见的手”和重视社会行为的“合作”得以出现与发展,但是,后者的发展或多或少有些不太正规。到了19世纪,随着君主统治的日趋没落和工业的爆发,以及随后的自由贸易兴起,“看不见的手”威力尽显。“看不见的手”在欧洲和北美发威了很长一段时间,但19世纪不断出现的经济恐慌与崩溃,导致它的威力逐渐被削弱。1929年,随着市场的崩溃和“大萧条”的来临,“看不见的手”失效了。

      随后,钟摆开始猛烈地向另一个方向摆去。德国的工业化进程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而遭受沉重打击,于是,“利维坦”化身为法西斯主义,昂起它丑陋的头,表现出空前绝后的残忍。而俄罗斯则完全否定了过去,直接从沙皇的昏庸统治转向斯大林模式。在美国、英国和其他国家,“利维坦”则以和善的面目出现:迅速发展起来的福利制度和形形色色的政府机构——美国出现了“罗斯福新政”,西欧也出现了类似的运动。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由于不良的官僚作风、畏首畏尾和效率低下,钟摆又开始回摆。到了80年代,世界再次完全倒向自由资本主义:里根和撒切尔政府、以效率和自由贸易为目标的欧洲共同体,以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主张——被概括为“华盛顿共识”。“看不见的手”似乎取得完胜。

      甚至连比尔·克林顿和托尼·布莱尔领导的美国和英国的中左翼政府,都在忙于废除福利制度:以的、基于市场的组织代替政府机构,撤销对曾在纽约和伦敦昌盛一时的金融市场的管制。弱化国家作用并让位于市场的利己主义的趋势在小布什时代达到巅峰。

      既然“利维坦”把持的命令控制体系和自由市场上的“看不见的手”都不能有效地管理社会,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本科勒教授被“知识共享”运动的发起人劳伦斯·莱斯格称为“信息时代了不起的天才”。据本科勒的追踪观察,近几十年间,一系列变化促使纯粹的自私理论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丰田公司以便于彼此协作为原则进行车间布置,在信赖与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起供应商管理体系,而不是通过工艺工程师和竞争性招标来严格确定供应商。20多年来,丰田模式一直被视为最伟大的创新,很多人认为这是丰田汽车公司成长为世界最大汽车制造商的主要原因(只是偶尔会遇到一点麻烦)。类似地,西南航空在很多方面都超越了它的竞争对手,它以相对自治、高度信任、公平对待为基础,在员工中培养团队协作精神。20多年来,芝加哥警方不是更费力地打击犯罪,而是致力于建立社区警务模式,住在附近的居民和齐心合力,更有效地预防了犯罪行为的发生。维基百科完全依靠志愿者维护内容,任何人都可以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没有报酬,在内容编辑方面不受控制。开源Linux则依靠志愿者和有偿贡献者的广泛合作,成果由大家共享而不是仅仅归属于某个人。

      上述事例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依赖于人与人相互合作的体系,而这种体系不是完全依靠薪酬激励、惩罚或者层级控制运转的。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上“对等生产”(peer production)的兴起,如“每日科斯”(Daily Kos)或者Newsvine这样的“协作公民新闻”(collaborative citizen journalism)网站,以及Facebook和Twitter这样的社交网络引发了一种合作文化,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这些变化不会发生在社会边缘,只会发生在硅谷这样的地方,因为那里代表着社会与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沿。像IBM 这样的传统企业,以及像谷歌、红帽(Red Hat)或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这样的新兴企业,也都有实力试用这些新模型。当“利维坦”开始瓦解时,互联网时代的领导者们面临的共同任务则是“如何获取合作的财富”(即通过“吸引人”获利)。尽管“合作”是人的本能,但我们“仍然需要一个参与、沟通的体系,使大家拥有共同的目标和认同感,展现心灵深处协作、慷慨的一面”。

      如此众多的领域都采用合作体系,也让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领域的研究人员重新燃起了探索合作机制的热情。他们开始设想,也许自私根本就不是人类的天性。经过众多科研人员的努力,人们在心理学、组织社会学、学、实验经济学以及其他一些领域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实际上,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是更善于合作的,是无私的,或者说至少不像大多数经济学家之前认为的那么自私。这不仅仅是理论,很多实地研究已经找到了实实在在的合作体系,与以激励为基础的体系相比,它们往往更稳定,也更有效。即便是在人类生物学的研究进程中,进化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也正不断发现“人类善于合作”在神经及遗传方面的证据。尽管这听起来有些违背我们的直觉,但确实有更多的证据表明:进化实际上更偏爱愿意与他人合作或者帮助他人的人,即便这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关于合作为什么能改善个人基因的最简单理论,是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W.D.Hamilton)提出的“内含适应性”(inclusive fitness)理论,后来被人们称为“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又称“亲属选择”或“利群选择”)。这种观点认为,个体将会帮助那些与他们有相同基因的人,因为这些人至少会将他们的部分基因传给后代。但是,人们为那些跟自己没有基因关系的个体提供帮助,又该做何解释呢?这怎么能改善我们的基因适应性呢?事实上,这可以从互惠的角度做出解释。这一观点认为,合作行为终将得到回报。

      最简单的例子是直接互惠,这一观点是哈佛大学社会生物学家罗伯特·特里弗斯( Robert Trivers)提出的,他的研究成果让《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美国认知心理学家和科普作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等人深受鼓舞。这一观点认为,如果某一个体对我们给予他的帮助,能通过反过来帮助我们的形式直接回报我们,那么,我们双方就会达成共识:合作比不合作要好。这个基本动力学特性并不局限于人类,在对动物进行的众多研究中,人们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荷兰著名心理学家弗朗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在其引人入胜的著作《黑猩猩的》(Chimpanzee Politics)中,对此进行了有趣的研究。

      德瓦尔研究了耶罗恩、鲁伊特和尼基三只黑猩猩,它们为争夺权力而不断灵活组成各种各样的联盟。在三只黑猩猩中,耶罗恩最年长,鲁伊特次之,尼基年龄最小。实际上,尼基相当聪明。他帮助鲁伊特将耶罗恩赶下台,然后又与耶罗恩建立联盟推翻了鲁伊特,成了新首领。这看起来有点儿像电视真人秀。在黑猩猩的等级社会中,地位代表着交配机会。耶罗恩、鲁伊特和尼基三只黑猩猩既不是亲兄弟也不是堂兄弟。不过,它们还是找到了合作方式,以改善它们的适应性。

      还有一个来自动物世界的例子,听起来不像是《幸存者》(Survivor)里的情节,倒更像是《伊索寓言》里的故事,本科勒教授将其称为《美洲獾和郊狼》寓言。在美国怀俄明州的国家大角鹿保护区,很多科学家都观察到了美洲獾与郊狼协作捕猎地松鼠的情景。郊狼跑得快,活动范围广,负责侦查地松鼠的行迹,一旦有所发现,它们会立刻向美洲獾发信号。美洲獾是地下捕猎高手,主要通过将猎物至断头穴而将其捕获。美洲獾知道在哪里挖洞穴并等待猎物上钩。这样,地松鼠就处于两面夹击的不利局面。即便它们有幸逃过美洲獾的埋伏而回到地面,也将成为郊狼的囊中之物。如果它们为躲避郊狼的追杀而藏在地下不出来,美洲獾就会把它们逼入绝境。

      如果你是地松鼠,目睹这两类捕食者这种不可思议的伙伴关系,肯定会被吓傻。但如果你是一位研究自然界合作关系的科学家,你一定会认为自己找到了不同物种协同作战的难得案例。那么,科学家会怎样解释耶罗恩和尼基,或是美洲獾和郊狼这样的联盟关系呢?在这两种情况下,尽管合作的开始有些偶然,但都是动物的天性导致了这些合作行为。合作让这些动物有更多的交配机会,或是更高的捕猎效率,于是它们生存下来并繁衍后代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此可以将导致这种行为的所有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实际上,这种直接互惠是再平常不过的交易行为了:投桃报李。如果你为我挠背,帮助我成为新首领或者捉到地松鼠,我也将为你挠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对于数不胜数、不求丝毫回报的合作行为或者利他行为,又该做何解释呢?毕竟人类社会太复杂了,无法追踪谁为谁做了什么,谁又为他人的善行回报了多少。而且,人类与其他动物不同,即便是对那些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以及那些无法指望其直接回报的人,我们也会与他们合作,并对他们表现得非常慷慨。这也就是说,我们为他人做事而不求获得什么好处。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帮助陌生人换轮胎,为在城市里迷路的游客指明方向,向那些素未谋面的人捐款,通过网络向他人无偿传授知识……这些行为需要通过广义上的互惠来解释,进化生物学家则称之为“间接互惠”。

      这个概念是理查德·亚历山大(Richard Alexander)在《道德体系生物学》(The Biology of Moral Systems)一书中提出的:“关于间接互惠,我能记起的一个最恰当的例子要追溯到1784年本·富兰克林写给本杰明·韦伯的一封信。当时,富兰克林被这个小伙子的来信所感动,就送给他一笔钱。在包着钱的信里,富兰克林写道:‘这笔钱不是送给你的,只是借给你的。’可是,这笔钱确实意味着不同寻常的大爱,因为他继续写道:‘当你遇到另外一个处于同样窘境的诚实男人时,你必须将这笔钱以借给他的形式还给我。’”

      如果觉得这个故事听起来有些耳熟,那是因为凯瑟琳·瑞恩·海德(Catherine Ryan Hyde)写的一本畅销书及后来凯文·史派西(Kevin Spacey)和海伦·亨特(Helen Hunt)主演的电影的名字都是《把爱传出去》(Pay It Forward)。这就像我们在孩童时玩的游戏:一个人发起一个让世界更美好的行动,为某个人做一件好事,然后再让他为3个值得信任的陌生人做些事情——“把爱传出去”,且不求回报。他们一次将爱传给3个人,以此类推,最后将爱传遍全世界。当然,这几乎就是现代版的神话故事,而且是最天真的一个。但是,它却具有非常重要的内涵。

      用本科勒教授的话来说,“以间接互惠(把爱传出去)为基础的体系认为今天的给予者可能就是明天的接受者,最终,好处会像圆环一样回到最初的给予者那里。”因此,只要参与传递的人都是慷慨且有信誉的,“把爱传出去”也许能持续一阵子。但是,“无德者”很容易就能混进来,他会欣然接受他人的慷慨而从不付出,除非“富兰克林们”拥有火眼金睛,能识别出他们并把他们从循环链上清除出去。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众多文化中都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标志,帮助人们确定谁是合作者(“富兰克林们”),谁是背叛者(“无德者”)。最主要的标志之一就是名声。不管是有意识还是下意识,人们总是根据先前的行为来判断他人的名声如何。如果大家都知道你是志愿消防员,你将赢得特别好的名声,但如果你因抢劫而被捕,你的名声就会非常糟糕。一旦你获得了某个名声,无论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人们就不需要对你有太多的了解,不需要知道你是否值得信赖,也不需要知道你将来是否一定会以善行回报他们。他们需要知道的只是你的名声。生物学家大卫·海格(David Haig)说得非常贴切:“直接互惠需要你的一张脸,间接互惠需要你的名声。”

      本科勒教授承认,在合作问题上,生物学确实有其局限性。如果想弄清楚合作行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们还要借助于行为与社会科学、历史、法律和工商管理等领域的知识,以解开人类的合作之谜。

      在影响人类行为的众多驱动因素中,有些是物质的,如你需要用钱摆脱饥饿或痛苦;而另外一些是社会的,如得到尊重或避免蒙羞。就某个时间点来说,什么对我们最重要,答案千差万别,要视当时的具体情形而定。

      在汽车站里,一位母亲正设法让她3岁的儿子上车。“如果你还哭,并且在我数完5个数的时候还不上车,就扣掉你5元零花钱!”母亲对他说,“5,4,3,2,1。好了,扣掉5元钱。现在,要么上车,要么再扣掉5元钱。”孩子仍然站在车外,不屑地跺着脚。那个小男孩并不在意他的零花钱。在他那个年纪,他还不能真正理解零花钱究竟意味着什么,因此,母亲的做法无法达到调整孩子行为的目的。对于这个小孩子来说,从零花钱里扣钱是一个太过抽象的概念。

      在本科勒教授看来,这位母亲的行为很好地证明了:有的模型关于“人们对各种激励因素会做出怎样的反应”的假设过于简单,用这样的模型指导我们的行为将使我们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我们将全部的动机都理解为“激励因素”就大错特错了。在不同的情形下,我们的需求、目标和价值观有很大的差别。那位母亲本可以不用威胁惩罚这个小孩子,而是利用他对赞同和爱的需求。比如,她可以对他说:“我的宝贝儿,你不觉得你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吗?你不用别人的帮助就可以坐进车里,对吗?”

      本科勒教授深入研究还发现,心理学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对情形框架的关注。简单地说,框架是指我们对一种情形、关系或者背景情况的描述。人们在做出决定的时候,首先必须描述清楚自己所处的情形,即使是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这点,行为经济学称之为“框架效应”。行为经济学之父阿莫斯·特韦尔斯基(Amos Tversky)和丹尼尔·卡尼曼认为,人们将会依据如何描述一种情形而做出各种不同的决定。例如,打赌时我们愿意冒多大风险,取决于赌注被描述为损失风险还是收益目标。行为经济学家已经知道,人们这时往往会表现出“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他们拒绝接受描述为可能损失的赌注,若描述为可能收益,人们就很乐意接受相同的赌注。不计其数的实验已经证明,不容小视的框架效应普遍存在。

      尽管“框架”因为这些“非理性行为”而广为人知,但关于这种情形及其对我们需要什么、能做什么或者应该做什么的影响,一直是社会心理学所关心的。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人们称之为华尔街与社区游戏实验。心理学家李·罗斯(Lee Ross)和他的同事将测试者分为两组,让每个组都来玩标准的囚徒困境博弈。在囚徒困境博弈中,两个人按以下规则决定合作还是不合作。如果玩家A合作而玩家B不合作,那么玩家B可以得到10美元,玩家A什么也得不到。如果玩家B合作而玩家A不合作,那么玩家A可以得到10美元,玩家B什么也得不到。如果玩家A和玩家B都不合作,两人各得到2美元,如果玩家A和玩家B都合作,两人各得到5美元。两个玩家必须在不知道对方将会做出什么决定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很显然,对他们来说,两个人都选择合作的结果要好于两个人都拒绝合作的结果,拒绝合作在这个博弈中被称为“背叛”。但由于双方都无法相信对方会选择合作,所以只能在不依赖对方选择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利益做出选择,博弈论给出的确定无疑的预测是:双方都将选择背叛,这样才能确保自己至少得到2美元,而选择合作将要冒一无所获的风险。但实际上,无数实验结果证明:实验室里测试者选择合作的次数远远多于理论预测。

      罗斯版实验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们对一个小组说他们玩的这个游戏叫“社区博弈”,而对另一个小组说这个游戏叫“华尔街博弈”。规则相同,回报也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游戏名称,即框架。实际情况是,人们选择合作的意愿会因他们被告知的游戏名称的不同而出现很大的差异。“社区博弈”小组,选择合作的人数占70%;“华尔街博弈”小组,选择合作的人数仅占33%。由此可见,仅仅使用“社区”和“华尔街”这些承载文化含义的词汇,就足以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因为“社区”意味着合作和友好分享,而“华尔街”意味着你争我夺和自私自利。

      这些标签影响了参与者对别的玩家做出的判断,进而影响了他们自己的行为。换句话说,如果你知道测试者自认为正在玩“社区博弈”,你预计他们会合作的可能性就大一些,于是,你可能更愿意冒合作的风险(还可以假设你不是完全为自己考虑的人,你也不想被视为骗子)。无论是文化内涵的影响,还是与人们对他人回应的判断有关,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情形框架足以让合作程度产生重大差异。人们对美国的大学生以及以色列的空军飞行员都进行了这样的分组研究,得到的结果也一样。

      更有意思的是,当罗斯和他的同事们要测试者的老师和指挥官根据他们平时对每个人品行的了解,预测一下谁会选择合作、谁会选择背叛时,结果却告诉我们:在预测人的实际行为这件事上,根据游戏如何描述(框架)得出的结果,远好于这些人的老师和指挥官的判断。只须简单地将实验描述为“社区博弈”,现实生活中表现为自私自利和完全为自己考虑的人,就会变成与他人合作的人,反之亦然。

      在理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人类行为上的合作或者自私这一问题上,本科勒教授找到了两个重要的心理因素:一方面,我们有着多种多样的需求和目标;另一方面,情形描述对于人们如何被“触发”(有些心理学家称之为“激活”)具有重要作用。

      假设你要去一家高级律师事务所面试,你可以从两个选项中选择一个帮你搞定这份工作。第一个选项是一个装有5万美元的信封,可作为给招聘主管的好处费,用以换取这份工作;第二个选项是装有你叔叔写的推荐信,你叔叔与招聘主管曾是法学院的同学,刚参加工作时,你叔叔曾与她共事,并且现在每年在各种社交场合仍能与她见上两三面。相比之下,哪个信封更有可能让你得到这份工作呢?一般来说,特别是在大型的、执业多年的美国律师事务所,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你送给招聘主管5万美元,她将会视其为“贿赂”,并认为你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但如果你递给她推荐信,将很可能对你有所帮助,甚至可能会成为决定性因素。

      这就是说,对于社会上的某些互动或交换来讲,拥有社会关系比拥有金钱更加有用,也更有价值。有时金钱不起作用,可能是因为用钱去摆平某些事情是犯法的,买选票就是一例;也可能是因为这与社会习惯或伦理规范相悖,上面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最重要的是,社会关系有自己的交换过程。就拿律师事务所这个案例来说,社会关系的价值可能是这样体现的:你叔叔花费他的社会资本让你得到了这份工作,通过聘用你,招聘主管又通过你叔叔和你积累了社会资本。这种资本本身又可以换回资源,也许是聚会邀请,也许是工作机会,类似地,它们又可以用来交换社会资本,等等。

      虽然律师事务所案例中的社会资本交换是在个人之间发生的,但实际上,社会资本也可以通过非直接的方式进行交换。在互联网上的合作体系中,信誉机制随处可见,这种机制在促进人们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eBay的信誉系统就是根据买家在交易中的满意程度为卖家评级。因此,在设计合作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可低估建立和公布信誉的重要性。

      信誉和社会资本绝不是合作体系中绝无仅有的社会力量,另外一个关键因素是社会感染。社会感染不但影响我们吃多少以及吃什么,还会影响到我们展现出什么样的合作行为。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关于“税收遵从”(tax compliance)的研究。美国《税收改革法案》(Tax Reform Act)在1986年通过之后,大多数立法者认为,由于惩罚及可能的审计,新税法的遵从度将会增加。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研究表明,预测人们遵从度的唯一因素,不是罚金的多少或者其他惩罚,也不是被查到的可能性,而是在改革实施之前的3个月准备期里,人们都跟谁谈论过这件事。如果他们与一些表示自己将遵从新税法的人交谈,那么,他们后来就会报告说自己也打算遵从,反之亦然。

      在一个实验(这类实验很少)中,当明尼苏达州税务局向某些纳税人发信函,告诉他们大多数市民都交了税后(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自觉纳税遵从率非常高,超过80%),他们发现,把所有因素考虑在内,与那些没有收到信的纳税人相比,收到信的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收入出现了提升(扣除的非纳税收入少了一些)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澳大利亚税务部门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他们向纳税人发信函告知他们,大多数纳税人都坚称过度避税是错误的,结果发现人们更愿意诚实纳税了。

      在本科勒教授看来,导致这种结果的部分原因在于,人们还是愿意遵守社会习俗的。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知道其他人是怎么做的。我们必须能够看到和学到哪些是社会适宜行为,这样,当我们行动的时候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就会照此去做。只要身边的人是合作的,我们就更有可能是合作的。

      犹太人中流传着一个关于赫舍尔[2]的故事:有一天,当他跟一个朋友一起散步时,他们发现长椅上有一块饼干,赫舍尔拿起这块饼干,将其掰成大小不一的两块,并将小块的递给了他的朋友。朋友看着他说:“赫舍尔,你怎么能这样做呢?”赫舍尔问:“有什么不妥吗?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这位朋友说:“如果我是你,我会把小块的留给自己,把大块的给你。”赫舍尔回答说:“那不是跟我做的一样吗?你还抱怨什么呢?”

      我们在意公平,甚至连小孩子都具有很强的公平感,会有“我应该跟他得到的一样多”的想法。父母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给每个孩子准备的礼物、衣服和零花钱都一样多。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什么是公平”这一问题往往会有更加复杂的理解。一些其他因素会进入我们的视线,比如相对需求、运气和才能等。我们最终还是会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有些人获得的好处就是比另外一些人多。可是,我们仍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意公平,那么当我们自己很在意公平的时候,到底是在意哪些东西呢?

      在本科勒教授看来,当我们说自己在意“公平”时,实际上是在意三种不同的东西:结果的公平(“在行为规范得到普遍认同的情况下,每个人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从一项合作中得到了多少”)、意图的公平(“这个不公平的结果是不是有意造成的”)和过程的公平(“不管相关人的结果和意图究竟是什么,得出结果的方法是否公平”)。

      相对于只考虑结果对我们有怎样的影响来说,在意公平,就意味着我们不是纯粹自利的。比方说,我宁愿在你得到10美元的情况下自己也得到10美元,也不愿意在你得到100美元的情况下自己只得到12美元。你可能会说,相对于我的总收益来说(不公平分配情况下的总收益高于公平分配情况下的总收益),我更在意结果的公平。

      对于不同背景条件下的人来说,公平的含义也不相同。历史学家安德烈亚·麦克道尔(Andrea McDowell)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麦克道尔对1848~1849年加利福尼亚黄金热时期制定的《采矿法》进行了研究。当时采金营地像雨后春笋一样快速建立起来。由于采金人只是暂时在这里工作,土地还没有收归国有,因此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有效地推行一部超越采矿权的单一、正规的法律是不可能的。于是,每个营地的采金人就自己制定规则,以保证土地分配的大体公平。他们达成的共识是,任何一个采金人如果想占有超过其自身采金能力的土地,就是不公平的。而且,不同的营地制定的规则也有很大差别。有些营地允许采金人买卖地块,另外一些营地则不允许这样做;有些营地允许采金人拥有多个地块,只要他们雇人在上面工作就行,而另外一些营地则禁止采金人拥有超过其自身采金能力的土地。不管这些规则的内容如何,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即便在一些人数偏少、位置偏僻的采金人社区内,也存在这样一些观念——在广义的“公平”概念下,什么比较适合他们。

      当视线转向发达社会以外时,我们发现,公平的定义确实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我们心目中的公平与否,还取决于我们所处的情境或背景条件。如果让整个国家前1%的高收入者缴纳50%的所得税,再将这些税金分给社会上的穷人,你可能认为这非常公平。可是,假如你在拉斯维加斯的一个赌场里,该赌场对所有赢得的钱都征收50%的税,然后将这些税金分给那天晚上的输家,你仍认为这是公平的吗?一个老道的卖家将他的二手车卖了个好价钱,而另一个卖家却没那么走运,你可能认为这是非常公平的。但是,如果某个出价不是很高的人在拍卖会上买走了古玩,你又会怎么看呢?这里的差别不在于结果本身的不公平,而在于特定背景条件下我们的期望。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当人们以某些方式描述面对的情境时,我们更乐于接受或者容忍财富及资源的非平均分配。

      如果那些富人都是勤奋的、有创造力的,并且也颇有成就,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仇富。我们常常认为这些财富是对他们高超技能和努力的公平奖赏。但有意思的是,如果人们的财富是凭运气得来的,我们也会认为是公平的。这一观点放在最重要的基因库上——托生给“好父母”,是极为贴切的。我们认为运气是公平的,它只不过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至少,就美国的来说,对再分配政策的反对,部分原因是人们在文化上有这样的一个广泛认同:大多数不平等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是公平的。

      大多数情况下财富都取决于生产力和勤奋程度等因素,即便是像出生在哪里这样的偶然事件,虽然可能获得不均等的好机会,也应算是公平的,因为那不能视为那个孩子拥有不公平的有利条件,而是对悉心照料孩子的父母的报答。

      当某个无耻之徒试图加塞儿时,排队的人就会群起而攻之。排队不考虑“先后次序”之外的其他因素,也不是完全随机的,但在我们的文化里,“先到先得”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公平的过程。“如果提议者手中的钱是‘赢’或‘赚’的,那么响应者愿意接受不平均的分配”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认为造成不平均结果的过程是公平的,比如抽签中奖或者发放高管奖金,我们也会认为结果是公平的,即使结果并不平均。

      对此,本科勒教授认为,“我们对公平的渴望,是人的动机与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渴望,跟自利、共情或团结完全是两回事。受到公平对待和加入公平对待我们的体系,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或希望。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激励人们努力工作或有效合作的体系,仅仅靠报酬和激励是不够的,还要考虑这个体系是否公平。公平是一个体系良好运转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能确保人们在这样的体系中相互合作,让每个人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过去几十年间,成千上万的实验和观察已经证明了“挤出效应”(Crowding Out Effect)的存在。最早发现、也许是最具开创性的例子,就是献血。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大多数献血者都会得到现金补偿,这些资金一部分来源于非营利机构,一部分来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而在英国,献血完全是自愿的,并由英国国民健康服务组织(National Health Service)负责。

      社会学家理查德·蒂斯(Richard Titmuss)在对这两种体系进行比较后发现,英国体系获得的血液质量高(以血液接受者通过输血而感染肝炎的可能性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浪费少,医院很少发生血液短缺。在蒂斯看来,美国的献血体系缺乏公正性,因为富人通过买血剥削了穷人和那些陷入困境的人。在不考虑道德因素的前提下,他得出的结论是,自愿体系比基于市场的体系更安全、更高效。

      基于此,本科勒教授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善的一面,通过制度或体系把人们善的一面发挥到极致,防止不利的制度或体系导致“挤出效应”(或称“挤出现象”)出现,达成合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相关学者在瑞典进行的一项非常有影响的研究也表明,当为献血者支付报酬时女性的献血量明显下降,而男性的献血量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如果为女性提供一个机会,让她们可以将收到的献血报酬捐献给某个儿童健康基金会,献血量又会回到原来的水平。

      在瑞士进行的另外一项研究更为如下结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公共背景条件下,引入物质奖励不利于合作。实验者询问瑞士一个小镇的居民,是否同意在小镇附近建一个核废料堆放场。如果实验者针对的是这些居民的公共责任感,告诉他们安全放置这些核废料是一个重要的国家目标,有超过半数的居民表示同意;但是,当告诉这些居民,国会已经表决通过了一项议案,将向核废料堆放场所在小镇的居民提供货币补偿时,仅有1/4的居民表示同意,与没有补偿相比,乐意接受的人数只有那时的一半。布鲁诺·S.弗雷(Bruno S.Frey)和塞缪尔·鲍尔斯(Samuel Bowles)等经济学家、爱德华·德西和理查德·瑞安等心理学家,对类似的实验进行了分析,对各种各样背景条件下、众多不同领域的类似现象进行了检验,结果都非常清楚和具有说服力。

      为什么为合作行为(比如献血)提供物质奖励,反而会对人们参与这种行为的意愿产生不利影响,而不是起到推动作用呢?为了回答这个让人费解的难题,本科勒教授做了一个有趣的比喻:“我们的希望和行为就像是四匹马拉着的一辆四轮马车,这四匹马分别是物质利益、情感需求、社会动机或连接关系和道德承诺。如果四匹马都向一个方向使劲儿,我们很容易就能够向那个方向前进,即按照偏好、原则或者策略行动;但如果这些马向不同的方向使劲儿,我们向哪个方向前进就没那么简单了。这就是说,引入的物质奖励如果与马使劲儿的方向不同,大家的前进方向就不同,就会让我们偏离提供奖励的那个人想让我们去的地方。”

      第一个与马使劲儿的方向不一致的力量,可以称之为“规范性框架”,或者说在特定情境下我们对行为规范的一种期望。从“华尔街或社区博弈”游戏实验等例子中可以得出,人们认为自己参与的互动的类型,对合作水平有着巨大影响。与人们认为某个互动是商业性的(“华尔街”)相比,如果他们认为这个互动是社会性的(“社区”),他们就更倾向于合作。因此,对于我们认为是亲社会的事情或者善事,如果提供了奖励,这种互动就会被理解为“商业性”的,并告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自私是可取的,反之亦然。

      第二个跑偏机理是社会信号传递。我们的行为向别人发送了我们是哪类人、我们认为自己参与的是哪种互动等信号,在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凭直觉敏锐地判断出。假设你在主办一个晚会,有位客人带来一瓶酒和一盒巧克力,而另一个人则在餐后拿出一张50美元的支票。我估计,第一个朋友给你的感觉是很体贴的,而第二个朋友的行为,即便算不上极为扫兴,至少也让你感到很不礼貌。但是为什么呢?他们两个人都为晚宴提供了一种“报答”,而且用钱来衡量也相差无几。问题在于,酒与巧克力是可接受的,因为可以将其看成礼物或者谢意,这是社会性行为;50美元则会被看成一笔生意,这显然不是社会性行为。

      当别人为我们的善举支付报酬时,发出的信号就是:我们并不像我们希望被别人认为的那么无私——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最开始都是受无私行为的动机驱使,至少是一部分这样的动机。这就是为什么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和艺术团体常常用杂志订阅、手提袋等作为礼物回馈捐献者。这样做可以将彼此间的互动关系描述为更具社会性的关系,而不仅仅是我给了你一些东西,你又给了我一些钱。学术界也是用社会和精神奖励代替经济奖励的一个显例。

      另外一个解释“挤出现象”的心理学理论是由心理学家德西和瑞安提出来的。按照德西和瑞安的理论,人天生就具有自主需求,我们需要这样一种感觉,即:我们能掌控自身的偏好、原则和行为。所以,当我们觉得被别人的奖励与惩罚所操控时,自主感就受到了威胁,于是,我们通过拒绝做别人希望我们做的事情进行反抗(尽管是下意识地),甚至会做出与别人的希望相对立的事情。如果一对父母对他们的孩子说:“你为考试而努力复习,这太棒了。”而另一对父母对他们的孩子说:“如果你在考试中得了A,我就给你5美元。”那么,前面那个孩子肯定比后面那个孩子更加主动,从长期来看,也会比后面那个孩子做得更好。

      当实验者为献血者支付报酬的时候,有部分女性会减少献血。但当她们可以将这些钱捐给慈善机构时,她们的献血量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公开地将这些钱捐给慈善机构这一举动,进一步增强了这些妇女正在向她们自己和他人传达出来的信号:她们是慷慨的和有爱心的。这样做,相当于把她们的行为重新描述为纯粹捐献行为,而不是模模糊糊的利他行为。这样,她们对互动的掌控感觉就会更强烈一些。

      本科勒教授由此建议人们:设计合作体系的一个关键点,就是我们不能认为提供物质奖励就会增加所希望的行为出现的概率。这的确有助于让“物质利益之马”在我们所希望的方向上跑得更快一些,但它也会让“情感、社会和道德之马”向相反的方向猛拉,从而导致四轮马车急停。

      激励人们行动的动机远不止“胡萝卜加大棒”那么简单,但如果执行得好,奖励和惩罚还是挺管用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找到一条途径,既能激励那些自利的人投身到合作中来,又不让那些主要受社会因素和内在因素驱动的人走开。任何设计合作或者其他类型人类体系的人都不可能完全忽视物质激励。可是,人们必须要做出决定:究竟要利用哪些物质激励因素以及如何利用。无论是其他学者的实验结果,还是本科勒教授研究过程中引用的众多“挤出效应”的例子,都在清楚地告诉人们:相对于惩罚来说,奖励更有可能发挥作用,因为惩罚会导致怨恨。即便是应得的惩罚,也会对长久的合作造成损害。

      毋庸置疑,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无私的行为,这就是人性中“善”的来源。人类不可能仅仅是霍布斯丛林中只知道撕咬的“利维坦”野兽,他们也可以成为善待他人的天使。合作精神也在反对亚当·斯密提出的应对人之自私的另外一个解决方案——“看不见的手”。毫无疑问,合作是人类内在的无私本性,我们要做的,或许就是设计合适的制度和政策以发扬光大这种本性。

      纵观古今中外众多经济学理论问世及形成过程,“手”(Hand),无疑是经济学者为政府构建理论模型时最为常用的一个隐喻。

      二战之后兴起的在大规模政府干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扶持之手”(Helping Hand)的政府模型,其目的是为了纠正所谓的“市场失灵”。根据“扶持之手”模型,不受约束的自由市场会导致诸多弊病,包括垄断定价、外部效应(例如污染)、失业、不完善的企业信贷供应以及地区发展的失衡等。为了矫正这些“市场失灵”,人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决办法,从矫正性税收、管制、总需求管理到价格控制、政府所有制和计划等。

      与“扶持之手”模型相对的另一个传统模型,是有关政府的自由放任观点,也即“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模型。该模型的出发点是,市场运转良好,无须任何政府干预。政府需要提供一些市场经济赖以运行所必需的基本职能,比如法律、秩序和国防。除了提供这些有限的公品之外,政府的干预越少越好。这个模型的追随者很少探询真实经济中存在大量政府干预的原因,也不关注那些能够遏制政府的改革举措。

      在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安德烈·施莱弗(Andrei Shleifer)和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金融学杰出教授罗伯特·维什尼(Robert W.Vishny)看来,无论作为一个实证模型,还是作为一个规范模型,“扶持之手”的政府模型都是失败的。作为一个实证模型,它失败的原因在于,政府采用国家所有制和扶持农业这样的干预政策,是为了服务于自己的目的,干预政策如果导致社会福利的提高,那纯粹是一种巧合。“扶持之手”模型作为政策指导也是失败的,原因正是它假定政府会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由于错误的前提,该模型的建议常常与服务公众的目标背道而驰。

      和“扶持之手”模型一样,“看不见的手”模型起初被当作是对理想的有限政府的一种描述。这个模型显然不适合作为实证模型,因为在现实中,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程度远远超出了任何版本的“看不见的手”模型。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也使该模型对提出政策建议无所助益。由于忽视了过程,这个模型并不能提出可行的战略以实现自己所倡导的有限政府的最终目标。在很多复杂情况下,通向有限政府的路径往往是曲折的,“看不见的手”模型提出的政策建议反倒可能有害。从“政府天生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往往会损害公共福利”的前提出发,施莱弗和维什尼等经济学家认为,对政府的第三种看法是,应该公正地看待,并把过程看成是政府行为的决定因素。由此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名为“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的新模型和独特视角,从而帮助那些从事研究政府行为、公共选择理论者更实证地发现、分析并解决现实问题。

      对于“看不见的手”模型,经济学家们已经做过很多研究,对于“扶持之手”模型,也已经发展出一套漂亮的理论,然而,对于“掠夺之手”模型至今还没有一整套令人印象深刻的分析。“掠夺之手”模型要回答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家的利益是什么?第二,这些利益将如何体现在政策和制度中,以服务于家的目标?经济学和学方面的很多研究已经在关注第一个问题,并且试图将体制,包括选举、司法、政党、利益集团等模型化。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戈登·塔洛克(Gordon Tullock)以及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的创造性贡献正是秉承了这一传统。

      与之相反,由施莱弗和维什尼合编的《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TheGrabbing Hand:Government Pathologies and Their Cures)一书汇集了欧美众多经济学家利用“掠夺之手”模型得出的10个方面研究成果,并不专注于活动的模型化,并且一般把利益视为给定条件,他们想做的是试图为第二个问题寻找答案,即利益如何转变为政策和制度。他们要描绘在家们利用权力来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阻碍经济增长的税收、国家所有制、掠夺性的管制、、短缺等现象是如何出现的。在他们看来,“掠夺之手”的研究,“其目标并不是要抨击政府,或者提倡纯粹的放任自由,相反,是为了在家追求个人利益的假设下,理解不同制度的运行机制,以及在承认改革必须迎合利益和约束的条件下,探讨进行制度改革的战略。”

      按照施莱弗和维什尼的分析,“掠夺之手”的出发点源自如下的行为模型:家们的目标并不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是追求自己的私利。者运用他们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地位,将资源配置给自己的支持者,打击政敌,中饱私囊,以牺牲公共福利为代价。中的家常常抱有更多的公利动机,部分原因在于他们需要再次当选,但是,通过方式选举出的家一般也不会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正如布坎南和塔洛克以及《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的作者们所强调的那样,中获胜的多数派经常执行一些破坏性的政策,利用再分配来剥夺那些失败的少数派。比如,有时候获胜的多数派会向富人征收特别高、几近没收性质的税收,将财富转移给自己,不惜以阻碍企业家的活动和牺牲国家的经济增长为代价。过去40多年里的瑞典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之所以导致家追求非社会福利目标,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利益集团和游说会对产生影响。游说活动之所以能影响决策,原因是家需要从他们的成员那里获取选票和捐款。游说集团正是利用这一影响操纵再分配,从公众那里掠夺资源,有时甚至会以高额的社会成本为代价。在英国工党政府统治时期,工会的游说导致了对劳动力市场的限制和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计划,也许这就是撒切尔改革之前英国经济长期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掠夺之手”模型告诉我们:不论是政府还是政府,它们所追求的目标都与社会福利,或者所谓“扶持之手”的目标截然不同。因此,其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就与“扶持之手”模型——“政府会最大化社会福利”完全不同。这样的分析也不同于“看不见的手”模型,因为后者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政府理论。由于“掠夺之手”模型是从学的分析入手,因此,它可以提供一个实证性的政府选择理论,同时可以帮助分析公共部门的弊病并正确处理,还可以提供有关政府所有权和民营化、、法律制度、政府成长等理论。同时,“掠夺之手”分析法也可以作为一个有用的指导原则来服务于政策,因为它有助于形成一些实际建议,同时又承认了政府的局限性。该模型能帮助我们设计一些好的制度,使经济行为人免遭家的盘剥(这是“扶持之手”模型并没有做的事情),同时又没有完全排除政府的影响(而“看不见的手”模型的普遍假设则不切实际地完全忽略了政府的影响)。

      在施莱弗和维什尼看来,“掠夺之手”模型是一种激进主义的态度,但它同时带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即谁去推行改革?如果政府是自私的,那么政府的领导去推行改革,特别是使政府变得更弱的改革,难道不是一件自相矛盾的事吗?实际上,“掠夺之手”分析法并没有假定,那些改善社会福利的改革者唯一的目标就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通过形式当选的领导,比如英国的撒切尔、墨西哥的萨利纳斯、俄罗斯的叶利钦,或者捷克的克劳斯,以及其他很多人,都实施了收缩国家职能的政策。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至少部分在于其主要支持者,不论是游说者还是选民,都会从这些政策中受益。这些人获得的利益包括税收减让、通货膨胀得到控制、开办新企业的机会增加、“去化”(depoliticization)带来的增长率和生产率提高、金融市场的发展,等等。

      事实上,“掠夺之手”模型指出,最好的改革时机正好就是政府的利益与社会福利相一致的时候。该模型的一个中心内容,也是最有趣的内容,正是如何构建支持改革的联盟。“从‘掠夺之手’的视角出发,改革者可以将这些制度改革视为一种提高政府对公众需要的敏感程度的机制。有些讽刺意味的是,从‘掠夺之手’的视角来看待政府,反而可以让我们明白如何让政府为公众提供‘扶持之手’,而不仅仅是‘掠夺之手’。”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浪潮席卷了整个世界。在非洲、亚洲、拉美、欧洲,成千上万的国有企业落到私人手里。在背后推动这股私有化浪潮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公共企业乏善可陈的业绩。施莱弗和维什尼等经济学家所说的“私有化”,包括改革带来的两种变化。

      第一个是控制权从开支型的家手里转移给经理人,这常常被称为公司化。一个强大的、致力于改革的政府可以有效地约束其部长和官僚来完成这种转移,正如捷克所发生的那样。或者,随着官僚们的控制权出现衰落,这种转移也可以自发地进行,例如20世纪90年代早期的俄罗斯,控制权就是缓慢地从家转移到经理人手里。

      第二个变化,是财政掌握的企业现金流所有权削弱,以及经理人和外部股东掌握的现金流所有权增强,这也是大多数私有化计划的措施。财政可以将股份卖掉,以换取现金,或者通过委托凭证及其他分配计划放弃股份。

      在施莱弗和维什尼等经济学家看来,一个人看待某个问题所采取的视角,将深刻影响他所接受、倡导和执行的解决方案。如果视角选择不恰当,那么从一个漂亮的理论所推导出来的最符合逻辑的政策建议,反而会给身边的某个问题提供完全错误的答案。譬如,有关“私有化”问题就生动地反映了三类经济学家在面对国有企业的巨大失败时采取的完全不同的态度。

      针对“私有化”问题,持“扶持之手”观点的经济学家,一般会表现出模棱两可的看法,即使在他们不得不承认国有企业的运转普遍失败的时候,也依然如此。在有些情况下,“扶持之手”分析法关注公司治理问题,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在于经理人的选择和激励不当。这种分析法强调,改革国有企业的主要目标是选择最好的管理团队和合适的公司治理结构。如果政府能发现好的经理人,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激励,那就不必进行私有化了。

      与此同时,“扶持之手”分析法也关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失灵,比如,把过度的垄断当作大型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所在。他们认为,在进行任何私有化改革之前,有必要由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分解和重组,并制定新的监管制度。“扶持之手”模型强调市场失灵,而不是政府失灵,因此很自然地就产生了把管理激励和垄断放在中心地位。在该模型中,政府自身必须警惕市场失灵,因此,他们对私有化的看法如果不是负面的,至少也特别谨慎。

      “看不见的手”视角在私有化问题上能够提供的帮助有时甚至更少,特别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来说尤其如此。持“看不见的手”观点的经济学家们只给政府赋予了少数几项合理功能,包括保护产权、提供法律和秩序。离开这些公品,市场经济将难以运行。在发达经济体中,这些制度运转良好,持“看不见的手”观点的经济学家们将赞成私有化。但是,倘若支撑市场的制度特别不健全,比如很多新兴市场那样,又该怎么办呢?赞同“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家们会建议,把这些制度建立起来。事实上,很多赞同“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家们坚持认为: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应先于私有化,原因是如果没有这些制度,私有产权的经济收益可能会变小。由于这个原因,很多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们反对俄罗斯在改革的早期就进行私有化。

      但是,用“看不见的手”模型来分析私有化,也存在问题,它忽略了的影响。特别是,它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产权保护制度并不能指望一个公益性的政府用法令就足以建立起来,而是私有产权的所有者向政府施加压力才导致的结果。可以说,私有化将为私有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进行上的准备,因为只有私有化才能产生私有财产的所有者,只有这些私人所有者才能游说政府。如果没有私有化,私人所有者就不会存在,那么呼吁产权保护制度的呼声将十分微弱。俄罗斯过去的实践经验,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证实了“看不见的手”分析法存在根本缺陷。确切地说,正是因为私有化,产生了需要保护自己财产的既得利益集团,俄罗斯的政府才开始采取有步骤地建立起支持市场发展的制度。赞同“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家们,没有在分析中考虑因素,也就不能解释转轨经济中一个关键的动力机制。

      很显然,从“掠夺之手”的视角来看待私有化则有别于上述视角。与“扶持之手”不同,“掠夺之手”的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对经营的干预,国有企业所追求的是目标而不是经济目标,比如雇用过多的职员。因此,在设计私有化方案时,就必须把焦点转移到限制国家对私有化企业未来可能的影响上,包括补贴、管制甚至少数股权等。事实上,把寻找更好的经理人或者重组垄断企业这样的任务交给政府,与“掠夺之手”模型是完全背离的。不过,关注焦点的变化,导致私有化战略的目标应该是“去化”,而不是重新调整所谓的仁慈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俄罗斯之前的私有化计划就强调了这样的思想,诸如对国有企业所有权进行快速而广泛的分配,鼓励公司内部人的合作等。这些计划本身并不强调公司治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来自政府监管的损害。俄罗斯私有化的设计者非常清楚产权保护实施不力的危险,然而,由于他们强调过程,改革者预料制度将随着私人财产的产生而建立起来,而不是相反[1]。在这里,经济模型的差异导致了处理政策问题时完全不同的方法。

      在不少人的观念中,往往被解释为政府官员故意管制的结果,企业家为了绕过管制而支付贿赂。这样,就成为将权力转化为金钱收入的一种机制。由于提高了生产性经济活动的成本,因而它降低了效率。当很多官员各行其是,给私有经济活动设置多个壁垒,以便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壁垒收受贿赂时,由造成的损失就特别大。如果企业家们需要跨越太多壁垒,他们会为了避免管制而转为地下经济,甚至会放弃事业。在施莱弗和维什尼等经济学家看来,并不是道德败坏才出现的结果,而是政府的“掠夺之手”普遍而自然的作用结果。莫桑比克的一家制瓶工厂,它就充分说明了带来的扭曲。

      在1991年,该工厂采用了现代化的西方设备来制造瓶子,却沿用着一个传统的工艺往这些瓶子上贴商标。他们采用了三台老式机器:一台机器从大纸上剪裁下商标纸,另一台机器将白色商标纸粘贴到瓶子上,最后一台把红色图案印刷到商标纸上。瓶子在这些机器之间的搬运由手工完成。有大约30%图案没能印刷到商标纸的正中央,于是这部分瓶子就被送到机器附近的12个女工那里,她们将用刀子刮掉商标纸,然后把瓶子再送回去重新贴商标。

      很显然,往瓶子上贴商标的整个过程可以用一台相当简单的机器来完成,价值大约1万美元。利用援助金,这样的机器可以从很多西方国家,甚至第三世界的供应商那里买到。然而,该工厂的经理却不想买这样的机器,相反,他想要买一台报价10万美元的机器,这种更昂贵的机器不仅能使现有的工艺机械化,而且能印刷16种颜色和不同形态的商标,还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瓶子。世界上只有一家企业能制造这种机器,莫桑比克政府向生产商的母国申请了援助来购买它,但由于援助不能马上到位,所以该工厂当时依然采用传统的技术进行生产。

      希望购买的设备远远超出了工厂现有的需求,这似乎是缺乏理性的,但是要知道,购买一台更好的机器,意味着给经理(和部门官员)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如果工厂只是要购买一台普通的机器,那经理也许不得不遵守国际捐赠人的规范,比较很多企业的报价,这样的交易,对他个人并没有太多的好处。然而,如果要购买一台高级机器,就不必寻找其他的报价,唯一的供应商也会乐意虚开,返回一部分利润给经理(和部门官员)。在购买昂贵的高级机器时,的机会要比购买较便宜的一般产品时更多。

      在以上的案例中,的社会成本非常高。如果报价10万美元的机器的社会价值只有2万美元,那么,的社会成本就为8万美元,而经理从虚开中收取的贿赂仅为3000美元。换句话说,资源不恰当地配置到能提供更好机会的活动中,其社会成本远远超过了贿赂收益。

      西方的观察家常常感到费解,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总是喜欢引进并无必要的高端技术,而不是合适的技术。虚开就为他们对技术的偏好提供了清楚的解释。贫穷国家的理性经理人和官僚们想进口那些较容易获取贿赂的商品,而不是对国有企业最有利可图的商品。这样,他们就客观上打击了甚至禁止进口合适的技术,而鼓励进口那些难以察觉到抬价和虚开的垄断性商品。结果,贫穷国家便拥有了超过他们需要的设备。

      该例子完全符合“掠夺之手”模型。为了最大化他们个人的利益,官僚们禁止进口那些贿赂容易被察觉的商品,而鼓励进口可以收受贿赂的商品。这导致该国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可获得的商品不是由市场偏好和技术需要所决定的,而是由的机会决定的。这个结果表明,为什么那么多贫穷国家宁愿把有限的资源花费在基础设施和国防项目上,而不愿花费在教育和卫生项目。